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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高离婚精神赔偿案宣判 妻子获赔101万元

来源:婚姻法网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4-02 10:24:10

  故法院判决准许巫女士与关先生离婚;女儿由巫女士抚养,关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华清嘉园的住房、室内全部物品及POLO牌小轿车归巫女士所有;关先生补付女儿抚养费人民币12.6万元,并给付巫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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