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王治谨、张秀珍家属等人对此却表示质疑:专家库中虽然人数众多,但因各大医院医生互相鉴定医疗事故,则势必无法摆脱“暗箱操作、院院相护”的嫌疑。鉴定专家虽非来自同一医院,但仍是“一家人”。这种状况下得出的鉴定结论,实难令人信服。
采访中,王治谨告诉记者这样一个细节:在2006年3月他与家人一起在太原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等待医学会专家做鉴定时,一个六十多岁的老者刚踏进门,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让我看看今天是哪位给做鉴定?”
这位老者王治谨认识,是山医大二院的一个医生。看到医学会跟医生之间如此相熟,王治谨当时就感到心寒不已:“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医学会和医院之间是这样的关系,让我在寻求正义时感到没有门路。”
山西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患者所担心的“近亲”隐患并不多余:医学会与医疗机构同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主管之下,“公私交往”当中自然难免产生各种千丝万缕的联系,称不上“手足”也算得是“近亲”。
可以看出,虽然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做出重大修改,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来《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卫生部门“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游戏规则。但这场“革命”并不彻底,最主要的是鉴定主体没有根本改变,只不过是将“老子给儿子鉴定”变成兄弟姐妹给兄弟姐妹做鉴定的“手足鉴定”。
何日走出“亲族鉴定”怪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近亲怪圈”中的医疗事故鉴定存在着“潜规则”:对于责任不是很明显,可认定为也可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鉴定组一般会本着“放医院一马”的原则,尽量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对于一些给患者造成严重后果、医院过错很明显的纠纷,则避重就轻地降低事故等级。
从此,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医疗事故鉴定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而这种缺陷又加剧了医患的矛盾的发生及升级。
“医疗纠纷久拖不决、医患矛盾激化困局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现行的医疗纠纷处理方式不得力。”山西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张科告诉记者。据介绍,当前以医疗纠纷为主的医患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但是,山西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要让医学会鉴定专家在患者和医院之间做取舍,其“超脱”程度确实值得怀疑。但做鉴定的部门必须是掌握一定医学专业技术的,怎样抽调一个既掌握一定医疗技术又能够“超脱”的部门来做鉴定又是个难题。
据介绍,由于现有鉴定体制客观上导致医疗纠纷处理不当,“医闹”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生。为避免医疗纠纷,医院做一个小手术也要与患者签订“生死协议”,到医院医治一个小感冒也要做一系列让患者觉得“八竿子打不着”的化验。
记者了解到,除法定的解决方式外,我国各省区市处理医疗纠纷还有医疗责任险、仲裁、民间调解等方式,但这些方式也都存在着缺乏公正、加重患者成本负担等弊端。
矛盾必须解决。2006年10月,在对医患矛盾进行了长年调研后,山西医生韩学军成立了全国首家调解医疗纠纷的民间机构——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不向医疗机构和患者收取任何调解费为宗旨,以医疗系统的离退休专家、具备医学知识的法律专家及媒体工作者为人员构成,在调解过程中向受调解医院提出改进医疗行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合理化建议。成立以来,这一机构已成功调解了十余起医患争议。